GIANT2009年珠海市“活力杯”公路自行车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珠海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珠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澳门活力体育会
三、协办单位: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驰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盟自行车零件行
深圳云鹏自行车店
太仓欧德纳商贸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世桓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市永隆饮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隆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铭兴自行车城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2009年 12月 13日下午 12时30分,在珠海机场航展中心门前,具体比赛线路见附图。
五、参加单位及报名:
1、珠海市18岁(周岁)以上市民及在校大学生、在珠工作人士,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比赛经验、适宜参加比赛者均可报名。
2、诚邀香港、澳门、广州、深圳、惠州、中山、江门、湛江、韶关、佛山、肇庆、东莞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及俱乐部、组队参加,参赛选手需18岁(周岁)以上。
3、参加比赛的珠海市选手请于
4、应邀车队请于
5、报名时参赛选手需交报名费:男子公开组每人80元;男子35岁组,男子50岁以上组,女子公开组每人50元。
报名费请汇入以下帐号:
中国工商银行622202 200200 411 4645 左宇青
汇款后请务必短信通知:13631225659 左宇青
6、本次比赛接纳190名选手,其中:男子公开组80名,男子35岁组50名,男子50岁以上组30人,女子公开组30人;额满终止报名。
六、竞赛项目和竞赛办法:
1、男子公开组:比赛里程79公里;
2、男子35—49岁组:比赛里程79公里;
3、男子50岁以上组:比赛里程49公里;
4、女子公开组:比赛里程49公里;
5、比赛车辆、服装、头盔自备。
6、比赛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公路自行车竞赛规则执行。(本赛事另有规定除外)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三个组别(项目)各取前十二名,发奖金与奖品。
2、女子公开组取前十名,发奖金与奖品。(少体校女子自行车队选手参赛不计名次获得前十名给予奖励)
3、各组别参赛运动员不足30人取前6名,不足20人不设比赛。
八、报到时间及地点:
各地区、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及珠海市参赛的运动队、运动员请于 12月 13日上午11时30分到达珠海机场航展中心门前检录处签到领取号码布,逾期者按弃权处置。
九、赛事裁判:
1、赛事的操作由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组由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起,终点裁判长,路检裁判长及数十名裁判员组成。本次赛会是由20名持有国家等级裁判证书的裁判员参与主要执法工作,裁判委员会的决定为最后裁决,不受任何组织的干涉。
2、赛事中如对裁判工作及判罚有疑义的,请在赛事后20分钟内提出申诉,过时不予受理。
十、其他:
1、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配戴硬壳头盔,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运动员在比赛前自行检查比赛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3、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布、车牌号按赛会的要求正确配带和悬挂在自行车上。
4、各地区、市自行车协会、俱乐部车队统一报名、统一服装。
5、获奖的运动员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按照颁奖仪式领奖,否则取消奖金及奖品,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6、运动员参赛前必须在起点处签到,签到处将在比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签到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7、各地区、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参赛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行负担。
8、各地区、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需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因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另:赛事组委会如发现参赛运动员参赛的组别与年龄不符,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名次。
9、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本队及本人负责。
10、各地区、市少体校自行车队参加本赛事,参赛选手年龄未满18周岁,报名时需签约GIANT2009年珠海市“活力杯”公路自行车公开赛责任确认书并由监护人签字少体校盖章将原件速递 珠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夏美路123---127号,珠海市铭兴自行车城王浩伦收。
十一、报名费的使用原则:(1)10%用于办理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90%用于赛事奖励;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珠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00九年 十月 十 二日